
如此這般,打自由工的日子,又六個月。忙的時候很忙,hea的時候很hea。只可惜,還未摸到一個持續工作的脈搏。活了三十個年頭,才知道由細到大老師家長一直灌輸的所謂「恆心」,有多麼多麼的難。試過為自己訂下時間表,每天要花幾個小時做什麼,寫幾多字,做幾耐運動,諸如此類。好不容易遵守了兩三天,以為抓住了節奏,轉個頭又走了拍,斷了氣。是的,那道氣真的很重要,尤其對我而言。每當想到一個念頭,我總會血脈沸騰,這個「血脈沸騰」可不是修辭用語,是實實在在的手心冒汗,心跳加速,很想很想把事情做出來。但這種「亢奮」狀態通常只能維持數天,或更可憐的數小時。我明白,這等飄忽的「心血來潮」是不可靠的,但接著呢?
上星期在蘋果日報讀到梁文道的專欄,寫村上春樹的自傳式新書《關於跑步,我說的其實是》。他說作家表面上是自由的工作,但正因如此,卻比任何工作更需要規律,要不然可能連一個短篇也寫不出來。而在很多人印象中還很「不羈」的村上春樹,其實是過著每天跑步,每年參加馬拉松(100公里!)的生活,並已維持了將近三十年。昨晚,共事的導演剛好買了這本書,我拿來翻了翻,未及細讀但已覺得很不可思議。基本上,對村上而言,跑步已超越了運動的意義,而是一種修行。他說 ﹣寫作亦然,是一個人的堅持 ﹣每個人都會跑步,但要持之以恆,風雨不改,談何容易。對於一個名成利就的作家來說,更是異常的克己。
這半年來,我也盡可能要求自己隔天跑步或游泳半小時。習慣,不會一天練得成。暫且,記著村上春樹所說的「至少到最後都沒有用走的」。

1 comment:
can i borrow it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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